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关于印发《一二八团2017年“三秋” 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128团场信息员 日期:2017-10-05 19:30:19 【字号: 】 编辑:128团场信息员

附件9

 

一二八团2017年三秋期间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工作安排

 

为确保“三秋”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平稳运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顺利完成今年“三秋”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团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现将“三秋”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认真研究、周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三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任务

(一)对参加“三秋”务工人员应进行消防安全及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生命安全。

(二)严禁使用无牌车辆及无驾照人员驾车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农用车辆接送劳力、客货混装。

(三)采棉机上应配备不少于6具8公斤以上的灭火器,必须配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清除。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采棉机作业区域内,配备至少一台经改装带机动高压泵的机动水罐车,水罐容量不少于3吨,停放在采棉机工作的棉田附近,以备灭火急用。每台采棉机必须参加机车车险、防火险、人身安全险,凡不参保的采棉机不准参加采棉作业。

(五)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积极动员外来季节工参与意外伤害保险,并对其居住点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严禁危旧房屋内住人。

(六)各连队应加强对本单位棉场的管理,消防设施必须齐全有效,要挑选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警卫,严禁烟火带入棉场,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切实做好与本单位辖区内住户签订生产、生活《家庭(住户)安全责任书》(包括用电、用气、用煤、防火、住房、乘驾车、饮食、行为等)。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居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各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对居民住房(用电、用气)、生产资料库房、棉场、农机库、滴灌设施、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站、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客运站、人员集场所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通过认真细致的排查,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工厂要加强对全体工人(包括临时工)进行安全和消防知识培训,积极开展消防演练,同时加大对加工期间安全生产及各种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轧花设备正常运转及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四)农机部门应加强对采棉机、打模机、运模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并充分发挥农机监理的作用,对全团农用机车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常抓不懈(特别是小四轮拖拉机),加强对田检路查的检查力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建筑施工部门要加强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建筑施工接近尾声,避免赶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严禁施工人员“带病”工作,防止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事关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单位和团场稳定的大事。各单位、各部门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要认真落实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此《安排》中的各项工作要求,如疏于管理,造成事故,团将严格按《一二八团2017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严以问责。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