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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快报54期
信息来源:安监局 日期:2018-05-29 10:45:27 【字号: 】 编辑:安监局宋金龙

一、兵团安监局来师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2018年4月30日,兵团安监总队队长张少勇一行4人对五五工业园区中国华能克拉玛依天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现场存在问题:35KV变电站无应急照明;绝缘手套、绝缘鞋检验期已过;35KV验电器实验不正常;中控室火灾报警控制器故障未处理。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现场安全台账资料管理混乱,人员培训记录、台账等相关资料基本缺失,未如实记录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检查记录、复查情况等相关资料基本缺失,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电工作业人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无2018年安全投入计划及执行情况相关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职责。

以上问题中,现场隐患问题和台账资料整理问题于5月10日前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按照计划、措施、责任、时限、人员的“五定”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七师安监局。

二、各牵头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情况

2018年4月25日至28日,师公安局会同安监局、交通局对师部分团场的棉花储存场所、人员密集场、易燃易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等进行了安全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发现火灾隐患19处,签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1份,《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1份。单位、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易燃易爆场所(1)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2)静电接地报警仪损坏。2.人员密集场所(1)消火栓动水压小于025MP;(2)安全出口锁闭;(3)消防设施被遮挡。3.建筑施工工地(1)个别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开工和未经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2018年4月25日至28日,垦区公安局、派出所对辖区重点单位和场所按照七师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检查各类场所183余处,发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31余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1余份。

三、各单位自查情况

(一)124团

组织团综治办、派出所、农机监理、团安办、畜牧公司、防疫站6部门联合检查重点部位8处,重点场所11处、养殖小区6个、农业单位17个。发现问题20处,当场整改17处,派出所下整改书3份,下架过期食品45袋。加工厂、酱厂、枸杞加工厂、锅炉房都在停工阶段。

(二)125团

对加气站进行检查,存在问题:1.值班记录表、交接班记录表未按规定时间更新;2.从压缩机至配电室路段电缆线裸露;3.监控器由于下雨造成短路,不能正常运行;4.应急物资、防汛物资每月定期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整改措施:1.要求立即表认真真实地填写;2.与施工方联系,目前已整改完毕;3.立即与监控维护人员联系,排查线路,清除故障,监控设备现已正常运行。

(三)126团

主要对加气站、斗渠、防洪坝进行日常检查,一切正常。

(四)128团

主要抽查了危化品经营储运单位以及基层农业单位。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 128团加气站,主要检查了工作区、办公区和储存区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维修记录台账和应急预案演练台账。通过翻阅台账和检查现场,没有发现问题隐患。但对加气站安评未做问题,对加气站进行了督促。

2、 抽查南区大部分连队,主要检查了春播收尾阶段农机安全情况。经检查春播工作已经结束,路上行驶的农机都符合农机安全标准,驾驶员持证驾驶、车辆灯光良好、农机农具上反光标识良好、大型农具警示标志良好。

(五)129团

对社区进行检查,新华街社区未开展二季度安全培训,安全制度不完善,应急预案需修订。其余单位目前情况良好,领导带班值班在岗在位,辖区内一切正常。

(六)130团

团安办在五一期间开展了以各单位自查和团安办督查的安全检查活动。1、五一假期,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办组织人员对喜乐家超市进行防火及食品安全检查,经检查未发现隐患。2、各社区负责人组织人员对本社区居民安全用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已当面解决。

(七)131团

对辖区社区进行了抽查检查。抽查未发现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团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情况一切正常。

(八)137团

对137团汉庭酒店、物资储备库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发现汉庭酒店电梯未注册,已查封,物资储备库建筑工地木工棚未搭建,零时用电不符合规范,限期整改。

(九)奎东农场

    对农业连队进行抽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十)天北新区

组织人员对辖区15家生产企业进行蹲点驻守。蹲守期间,各生产企业共自查各类安全隐患7处,并全部当场整改完毕。

(十一)五五园区

对新疆佳宇恒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新疆佳宇恒能源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车间带班领导和安全员均在现场巡查,要求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生产工人能够按照各岗位操作规范操作,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到位。企业领导按照值班制度正常值班。

(十二)北方集团

对七师五五园区所属北方工程进行了安全检查,情况如下;园区孵化园一、二期

对前期检查提出问题,整改力度较大,已基本整改完毕,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临时用电,线路保护不到位,有部分电缆未完全覆盖。

2.脚手架拆除重新搭设时,扫地杆过高,超过标准要求(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毫米)

3.架子工操作证公示地点、位置不对。

新型材料研发中心办公室

该工地为申请复工工程,工程施工现场清理、整改完毕,资料检查基本合格,已达到复工要求。

针对以上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求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待整改完成后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进行复查。

(十三)供销合作总公司

对锦棉大厦、再生公司正通场院、盛和物业金桥商场、商业库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值班人员均在岗在位。

(十四)中医院

对全院各科室、各部门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报:一切正常,未发现安全隐患。

(十五)锦恒能源

锦恒能源按照驻矿值守值班表分别驻守下属4个煤矿:新疆准南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准南东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富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努肯泥沃特格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值班员对各煤矿进行了安全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已立行立改。总经理张跃祥对新疆中富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召开现场办公会,对近期中富矿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要求,公司及所属企业一切正常。

(十六)客运公司

    对公司客运总站、客车队进行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十七)农业局

蹲守人员与供销公司安全负责人积极联系配合,对重点部位、危险场所和危险设施进行了定期安全检查及监督;电话查访兽医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安全值班情况;深入123团、125团检查节日期间农业安全生产情况。一切正常。

    (十八)安监局

    驻一三七煤矿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三七团煤矿因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于4月26日到期、未取得延续,已责令停止井下采掘活动,对井下检查存在的共计六条隐患问题,要求现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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